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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相关事项致纳税人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2015-07-08 浏览次数: 次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方便您网上办理相关涉税业务,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国税部门网上申报、网络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出口退税预审、工会经费代征、网上缴款等系统免费提供给您使用。

  二、网上申报、网络发票运行服务工作由国税机关负责,您在网上办税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可以拨打主管国税机关网上办税运行服务电话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可以到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咨询。

  三、自2015年1月1日起,全省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以下简称升级版),您在使用过程中,购买升级版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升级版系统纳税人端的设备安装、系统维护服务由湖北航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湖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税控系统专业设备和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155号,见附件4)执行。

  五、为了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国税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设立服务投诉电话,对服务公司“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到位、超标准收费、搭售设备”等损害您合法利益的行为严厉查处。欢迎广大纳税人监督,祝您办税愉快!

 

附件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附件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

附件2全省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服务电话

附件1湖北省国家税务网上办税系统运行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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