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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

国地税合作、营改增试点改革、全省通办
访谈时间:2016-04-22 11:32:59
主题嘉宾: 州国税局局长黄成元、州地税局局长陈平,州国税局副局长龚道明,州地税局局副局长谭祖圣
访谈内容
恩施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

恩施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

  问题1:听说4月份州国税局推行了办税事项省内通办服务举措。请问州国税局负责人,实行省内通办后,纳税人在全省范围内可以办理哪些涉税业务?如何办理?

  回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就这个问题作个简要回答:

  为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更加便捷办税,我州于2014年7月开通了恩施城区纳税人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同年10月,开通了纳税人涉税业务“全州通办”,纳税人在恩施州任何办税服务厅都可以办税。今年4月,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在全州通办的基础上,我们又推出了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现在,我州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或者选择省内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有关涉税事宜,纳税人办税在全省不再受地域限制,办税更加方便、更加快捷。

  省内通办的业务范围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预约办理、宣传咨询等八大类210个涉税事项。

  纳税人申请办理省内通办业务,其具体办理方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通过网上进行办理。纳税人依托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包括网上申报、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普通发票管理、机动车销售发票、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等系统)或者移动办税平台、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进行办理,这也是省内通办的基本办理方式。

  另一种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对条件暂不具备、无法实行网上办理的,纳税人可以就近选择国税机关的任一办税服务厅,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直接办理或在自助服务区由工作人员辅导办理。

  纳税人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有三个方面需要加以特别说明:

  一是在办理相关手续上,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理省内通办业务,应根据有关情况办理相应手续。如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省内通办业务的,应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CA(包括金税盘、税控盘)的领用手续;通过移动办税平台办理省内通办业务的,应下载“湖北国税移动办税平台”APP,申请开通纳税人端,取得验证码并开通移动办税功能;通过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办理省内通办业务的,应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税控设备发行手续。

  二是在领取涉税资料上,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省内通办业务中,涉及到领取有关证明、税务文书等事项的,可以在网上自行打印,也可申请主管国税机关邮寄送达,或者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出具;涉及到发票、税务证件等实物领取的,可申请主管国税机关邮寄送达,也可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

  三是在提供相关资料上,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理省内通办业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备齐相应纸质资料并进行扫描或拍照,将其电子影像作为电子附件通过相应的系统进行提交;到国税机关直接办理省内通办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纸质资料。

  问题2:我们注意到,《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宗旨。那么,在具体举措上,本次改革将主要给纳税人带来哪些有“含金量”的实惠,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回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征管体制改革的关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方案》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服务举措,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让纳税人获得更规范的服务。要在全州范围内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这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一个地方一个规矩,国税、地税有所不同,新老局长间差异较大的局面,让税务人服务更规范、使纳税人办税更顺畅。

  二是让纳税人获得更便利的服务。将推出办税便利化一系列“组合拳”,例如:推行办税事项全省通办,今年4月,我们已经实现,2017年国家还会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让纳税人异地办税与异地取款一样便利。

  三是让纳税人获得更高效的服务。国税、地税合作将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例如:2016年6月前,全州各县(市)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2017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切实解决对纳税人“两头查”的问题。通过国税、地税无缝对接的合作,带给纳税人无缝衔接的服务。

  四是让纳税人获得更放心的服务。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让纳税人和全社会更加便利地监督税务人的权力,以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办税更加放心、更受尊重。

  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宗旨,目前通过联合办公和共建办税服务厅以后,国地税一个窗口对外、一套标准服务、一个口径执法。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一站式服务”的新跨越。如鹤峰走马镇大典村有一位从事茶叶加工的纳税人,每次缴税都要坐车30多公里到走马镇,在国地税来回跑,由于手续繁多有时需要几天才能办好,现在国地税合作,只需半天就能办结,也不需要支付滞留的食宿费用,这样就减少了纳税成本。联合办税机制,减少了纳税人“多次跑,多头找,征管资料重复报送”的情况,纳税人每月的办税时间平均缩短一天以上,节约办税费用150元左右。

  总之,《方案》在便民利民上的改革举措,具有很高的“含金量”。税务部门需要做的就是不折不扣地将这些“含金量”转化成纳税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问题3:建立诚信纳税机制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我州国税、地税部门结合《方案》要求,出台了哪些促进诚信纳税的改革举措?

  回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我州国税、地税部门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统一部署,完善了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内容,并对信用级别评价指标的扣分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更好地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具体主要为以下五项内容:

  第一,按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税务机关按月采集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直接判为D级情形的,调整其相应评价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该D级评价不保留至下一年。调整后的信息于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报至省级税务机关备案,并发布A级纳税人变动情况通告,实现纳税信用动态管理。

  第二,及时通知、提醒纳税人信用评价状态变化情况。当纳税人的信用评价指标出现扣分且将影响评价级别的情形,税务机关将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提醒纳税人,并视变化趋势采取相应服务和管理措施,让纳税人了解当前的纳税信用状况,加强自我管理,规范纳税行为。

  第三,优化调整部分评价指标和扣分标准。提高了通过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发现补税行为的扣分分值,增加了A级纳税人的“含金量”,确保指标扣分与失信程度及后果相当。

  第四,增加了A级信用纳税人享受优惠措施的含金量。对A级信用纳税人,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税务部门实行“免打扰”,原则上免除税务检查;将A级纳税人信息与各商业银行共享,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增加纳税人融资的诚信砝码,优先开展纳税信用贷;为A级纳税人提供办税绿色通道,专人协办涉税事项,现场办结。

  第五,加大了对低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惩戒力度。对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我州今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已经完成。州国税局、州地税局联合对全州2015年11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的4128户纳税人进行了评定,恩施市公共汽车公司等113户企业被评为2015年度A级纳税人

  问题4:当前,全州正在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社会各界十分关注,请详细介绍一下我州营改增试点改革的有关情况。

  回答:好的,感谢记者朋友提问。我州的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自2012年121日正式启动,当前,我州已经将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已经历了4个年头。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部署,201651日,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州委、州政府对营改增工作高度重视,州政府成立了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州长周静同志任组长,州委政法委、州委宣传部、州财政、州国税、州地税等1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州委副书记、州长刘芳震专题听取我州营改增工作准备情况汇报,并就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行做出重要指示。

  从过去三年多的试点情况看,营改增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功在长远的制度安排,也是一项谋一域而促全局的重大改革。营改增体现出“双扩围、双减负、双受益”的特点,由于营改增的推进,企业税负减少了,同时加大了网上申报、电子办税的推进力度,优化了办税流程,减少了纳税人负担。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试点企业受益和非试点企业双受益,消除了重复征税,优化了税制结构,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税制环境,对产业转型、经济增长、企业发展等具有深层次影响,带来了一系列改革红利。

  此次营改增是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的全面扩围。目前,在国税、地税合作机制下,经过地税部门的大力协作,我州各级国税部门正主动稳妥的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一是妥善交接户籍。在户籍交接方面,国地税部门办理了23406户纳税人信息的交接手续。自322日起,全州10个征收单位集中365人组建129个信息采集小组进户开展税源调查,目前已完成1.8万户纳税人的系统录入工作。二是强化宣传辅导。目前,已经在恩施日报、恩施晚报、《恩施周刊》、恩施新闻网和微信平台,对试点改革的意义、内容、具体操作等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在全州形成了立体宣传氛围。编印营改增《宣传手册》、《办税指南》、《辅导教材》和《营改增纳税人告知书》等共计50000余份资料,全部免费发放到纳税人手中。三是搞好内外培训。4月中旬,州国税局分行业组织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纳税人集中培训,培训人次达5000余人,各县级国税部门还分别组织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培训,覆盖了全州1.3万户纳税人。四是整合办税资源。国地税部门紧密联动,充分整合办税资源,我们增设了45个办税窗口,调整充实60名办税人员,实施全省通办,拓宽办税渠道,委托邮政部门代开代征,确保纳税人办税方便、快捷。

  下一步,我们将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国税局的领导下,用工匠精神把准备和实施工作做得更细更精更实,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这项重大改革执行好、落实好,全力保障营改增在我州顺利推进。

  问题5:3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请问我州国税部门怎么落实总理的要求?

  回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一个月来,李克强总理3次专题部署营改增工作,对营改增工作寄予厚望。41日,李克强总理就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考察了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考察期间,李克强总理强调了不下10遍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从企业减负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只减不增”的意义深入人心,“只减不增”的路径清晰可行。州委州政府对营改增的减负效应十分关注,要求国税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实施,把结构性减税措施落到实处,把改革‘红包’实实在在发到企业手中。根据测算,今年,中央政府预计减税5000多亿元,全省减税260亿元,我州预计为纳税人减税3.2亿元。

  对于营改增怎样确保所有企业税负不增加的问题,我们有三个保障。第一个是政策保障。试点实施办法在原则上延续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同时,针对不同的行业情况和特点,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过渡措施保障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建筑业方面,明确了老合同、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3%,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价外价内税的区别,会使税负下降0.09%;房地产业方面,老项目和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税负下降0.24%;金融业的征收率为3%,比营业税率5%下降2个百分点;98%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比营业税率5%下降2个百分点。不仅如此,实施办法还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如果企业采用一般计税办法,取得不动产等大量抵扣发票,实际减税效应将会更大。此外,方案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明确了40种情形免征增值税,2项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和一系列扣减增值税的规定,涉及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个人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等。第二个是辅导保障。税务部门将全面开展培训并全程做好咨询,帮助纳税人熟悉政策。还将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对“营改增”纳税人开展专题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通过集体辅导、个别指导、上门服务等方式,让纳税人详细了解增值税进项抵扣、税率等计税方法,辅导纳税人加强会计核算和税收筹划。第三个是执行保障。全州2000多名税务干部已把“落实减免税”作为与“依法征税”同等重要的两项基本职责之一,把不收过头税作为一条不能踩踏的红线,坚决做到依法征税。

  当然,减税效应也要辩证的看待,对企业来说,时间上,短期内税负有可能上升,但从长远来看,税负肯定会下降。力度上,可能单个企业感受不是很强烈,但是行业总体上是肯定减负的。这里要强调的是,虽然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充分考虑到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尽可能的支持企业发展。但是规范核算、充分抵扣是纳税人税负下降的基本保证,如果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抵扣不充分,比如购买的物料成本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只能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企业税负短期内上升是可能存在的。

  我在这里也给全州纳税人表个态,我们国税部门将紧紧依靠纳税人、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坚持服务优企、政策惠企、作风安企,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尽心尽力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优越的税收环境,把总理的嘱托、民众的期盼、减税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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