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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服务照亮“硒”望之路
发布日期:2017-09-21 来源: 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 次

  近日,湖北省鹤峰县福汉茶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刘虎一扫愁云:销往摩洛哥的928万元茶叶实现的67万元首笔退税款,经该县国税机关实地核查、审批,5日内钱款就会到账,而以往是20个工作日内。
  刘虎坦言:“毫不夸张地说,67万元退税款就是公司的‘救命钱’,加速了公司资金回笼,助推我们扩大经营规模,站稳海外脚跟。”
  鹤峰县所属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武陵山腹地,是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但当地硒资源丰富,已探明0.9平方公里的独立硒矿床和近3万平方公里的全球最大天然富硒生物圈。2016年,该州硒产业总值330亿元,为全国硒产业总值的1/3。
  硒产业发展过程中,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税机关立足税收职能,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为企业减负增效,支持富硒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硒产业链延伸融合发展。
  绿色生态是恩施富硒产业发展的最大财富和优势。利川腾龙风景区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张慧坦言,该公司成长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扶持和税务机关的帮助。该公司借助富硒产业发展的东风,旅游收入井喷式爆发,近两年旅游收入接近1亿元,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就有265万元。
  “针对营改增政策理解上的短板,国税机关定期集中财务人员培训,帮助我们用足用活税收政策。”张慧介绍说,这两年来公司加快规模扩张,投资3000万元改造升级景区游步道、歌舞服装道具和检票口及售票系统,还新建了占地3000多平方米的游客接待中心。营改增后,购入设备、旅游广告等大量基础投入都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优惠。2016年,该公司获得减税“红包”20余万元。
  恩施徕福硒业有限公司是集富硒农产品研发、生鲜食材种养殖和农产品深加工为一体的现代农业龙头企业,销售的生鲜产品享受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每年可享受150多万元税收优惠。加上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6年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192.8万元。以“大山鼎”为代表的富硒农产品远销北上广深,还与华为、中广核和腾讯等10余家知名企业建立直供渠道关系,年销售收入约1.5亿元。
  “做了10多年富硒农产品销售,公司转型发展期间难免遇到税收问题,税务机关帮企业渡过了一道道难关。”该公司总经理黄毅华说,近年公司抓住全球关注硒产业、州委州政府支持富硒产业发展的良好机遇,2015年借助贫困县市IPO上市绿色通道,在全州率先启动IPO上市。恩施市国税机关业务骨干组成的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宣传解读政策,辅助财会人员规范财务核算,引导调整产权和损益结构等,使企业充分了解了上市前后税收政策变化,协助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避免涉税违法风险。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局长黄成元介绍,2016年以来,全州国税机关落实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全州高山蔬菜种植、农产品加工和生态旅游等企业减免税 6800多万元,为相关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1587万元,还联合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帮助31户富硒企业获得“纳税信用贷”2470万元。
  税收优惠政策暖风吹拂,税务优质服务及时跟进,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富硒产业欣欣向荣。数据显示,全州从事硒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企业达156家,产值过亿元的9家,打造出68个“中国名优硒产品”、81个“中国特色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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